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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391/2015-00033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5-05-06
文号: 灌海渔发〔2015〕6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做好2015年县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海域和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海域函〔2015〕34号)精神,现将《2015年灌南县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灌南县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原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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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县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海域和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海域函〔201534号)精神,现将《2015年灌南县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5月6

2015年灌南县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快提升我县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系统服务能力,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5年省海域和海岛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海域函[2015]34号)的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动海域精细化监测,着力推动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推动新技术在海域监管中的应用,着力做好海域综合评价和决策支持服务,为提升海域综合管控水平、建设海洋强县做超积极贡献。

     一、启动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的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县级应急设备、基本配置设备和传输网络的需求调研、方案编制,完成招标采购。开展业务系统整合,组织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完成办公场所、机房及视频会商室环境升级和改造,实现系统硬件的全面更新,并配合省海洋与渔业局做好设备配置与调试等工作。

     二、全面核查涉海项目使用现状

     配合开展海岸线修测勘定,定期开展海籍调查,结合卫星(航空)遥感、现场监测等手段,组织对全县涉海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核查。重点加大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规用海项目进行监测。全面掌握用海情况,分析用海强度,对管理部门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提供依据。继续对部分用海疑点疑区开展核查,补充完善公共用海数据。

    三、加强海洋执法监察协同联动

    加强与县海监大队紧密合作,完善执法流程,积极参与配合海监开展监测,将监测中发现的疑点疑区信息,经确认后,及时反馈给海监,并将项目执法检查与违法用海项目的立案查处与行政处罚结果反馈至监管中心,录入业务系统,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四、深化海域管理决策支持服务

    根据海域综合管理实际需求,开展海域管理分析评价,深入挖掘动态监视监测数据内涵,从海域空间资源状况、海域使用现状、疑点疑区等方面编制并发布《2015年度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分析报告》,为海域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依托国家海域动态监测系统,提升监视监测技术能力,

    五、加强海域专网安全保密工作

    健全和完善网络设备管理使用、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使用、资料管理制度等方面规章制度。做好海域动态监管数据信息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正常,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及数据资料保密自查,及时维护专网网络设备,做好视频会议系统安装维护工作,确保网络和视频会商系统使用畅通。

    六、加强动态监管技术队伍建设

今年重点完成机构的更名,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将“灌南县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重新更名为:“灌南县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积极争取完善相关条件取得海洋测绘资质。加强中心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应用,具备一定的数据采集能力、通讯传输能力、技术支撑能力,保证动态监管各方面工作都平稳高效运行。

    七、营造科学管海用海良好氛围 
深入宣传贯彻海域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提高涉海和用海人的依法用海意识,加强世界海洋日主题活动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大力营造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海洋开发保护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2015年灌南县海域动态监管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要求

一、编制年度方案

编制年度业务工作方案,及时报省市中心备案

510底前

二、监管能力建设

编制本级海域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局备案

510底前

制定机房建设方案

5月底前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8月底前

集成至省市平台

11月底前

项目验收

12月底前

三、海洋经济统计

定期开展海洋经济企业数据更新,完成数据上报

适时

四、数据管理维护

权属监测及权属数据汇交

每月5日前

确权数据、地面监测数据和遥感影像数据的审核、处理、入库存储、上报

每月

五、网络信息安全

保证专网安全运行进行杀毒维护

适时

健全和完善网络设备管理使用、数据信息安全管理使用、资料管理制度等方面规章制度

5月底前

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及数据资料保密自查

适时

定期视频设备及相关硬件进行维护

适时

六、远程监控维护

远程监控显示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5月底前

视频监控设备维护

适时

七、监视监测工作

与县海监大队执法协同联动

适时

协助完成本辖区无人机航拍任务

适时

协助省、市级中心对辖区内的重点项目用海、疑点疑区进行监视监测

适时

上报辖区内海域使用变化数据

每月5日前

八、海域宣传教育

召开1-2次海域动管工作会议

适时

在省级、市级和县级网站上发表报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成果

适时

开展《海域法》、直通车制度、功能区划的宣传

适时

九、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海域使用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

每月

参加省、市业务技术培训和各项技能比赛

12月底前

基本系统软件操作、硬件使用和维护

12月底前

测绘资质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前

十、报告编制发布

2015年度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分析报告

12月底前

海域使用动态巡查报告

12月底前

 

 

 

 

 

 

 

 

 

 

 

 

 

 

 

 

 

  抄报: 江苏省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中心。

        连云港市海域使用保护动态管理中心。  

  灌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5年5月6印发